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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第四十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形

证券法第四十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如下: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际控制人:(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受上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如下: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际控制人:

(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受上市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

(三)投资者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形,通常意味着投资者具备了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或者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力。这一规定旨在加强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监管,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投资者达到这一持股比例,需要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可能面临相关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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